调动1、个人填写《校内调动审批表》;2、调出单位和调入单位均填写调动意见后交到人事处人力规划与配置办公室;3、经学校审定后,人事处通知个人重新签订聘用合同;4、人事处向调入调出两单位开具正式调动通知;5、个人收到调入单位正式通知后应办理有关校内资产移交手续。 转岗1、个人填写《转岗审批表》;2、所在单位填写转岗意见后交到人事处人力规划与配置办公室(从专职思政岗位转出的需随附学工部门意见);3、经学校审定后,人事处通知个人重新签订聘用合同;4、个人重签聘用合同后办理工作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