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批复有效期通常为6个月,党政管理岗位录用人员报到日期自公示结束起计6个月。因故延迟报到的,需在截止日前10个工作日由用人单位做出情况说明,报人事处审批。因故放弃入职的,需由用人单位做出情况说明,报人事处审批,重启招聘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