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管理中心招聘工程实验人员1名

时间:2024-12-10浏览:15设置

 

工程实验人员1(实验室工程技术岗位) 

岗位

职责


1. 承担学校改扩建实验室安全技术合规审核。

2. 实验楼宇的安全环保运行维护和监督管理。

3. 校区危化品中转点的建设管理等。

4. 中心安排的其他工作。


招聘

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心健康,能够为人师表;热爱教育事业,乐于奉献,贯彻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

2. 具有安全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等专业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3. 一般应为应届毕业生,且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三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 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有责任心,善于沟通表达。

5. 具备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或环境健康安全工程技术研发经验优先。


招聘

范围

校内、外

岗位

待遇

事业单位编制,薪酬福利按照复旦大学相关规定。

应聘

  

1. 应聘采用招聘系统网上申请的方式(招聘系统入口:https://zp.fudan.edu.cn)。请使用国内有效手机号码或电子邮箱注册账号。登录系统后可在“工程实验岗位”栏目下查看本岗位招聘信息并提交申请。应聘者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按照要求上传清晰的本人证件照,本科以来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相关专业任职资格证书扫描件等附件材料。尚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有效的在读证明、学籍证明、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具有海外留学经历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2. 资格审查,安排面试。

3. 拟聘用者报学校审批。


联系

方式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21-65642195

Email:lsmc@fudan.edu.cn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220号复旦大学科学楼516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

 

订立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以前有下列情形的,不予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处罚,或者因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党(团)纪、政纪处分,处分尚未解除,或者因涉嫌违纪正在接受有关单位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违反高等学校教师职业行为规范的;

4)在应聘过程中违背诚实信用或者社会公序良俗的;

5)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情形。

 





返回原图
/